今年以来,嵩明县纪委、监委充分发挥脱贫攻坚“五级联动”监督平台“互联网+”监督优势,继续强化群众信访诉求受理、办理及答复反馈工作,切实维护群众利益,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。1至4月,全县“五级联动”监督平台共受理群众诉求662件,办结657件,正在办5件,办结率99.2%,群众满意率99.8%。
强化责任落实。明确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为平台管理人员,负责全县诉求维护及用户增减等后台问题维护;信访室主任及各镇(街道)纪(工)委书记为监察人员,负责监督促辖区内群众诉求的录入、受理、办理等相关工作;各镇(街道)纪检专干、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为办理人员,负责做好辖区内群众诉求的收集、管理及录入、办理等相关工作。截至目前,全县共成立1个县级群众诉求中心,4个镇(街道)群众诉求中心、75个村居委会群众诉求点、400多个村小组诉求联系点,构建起集群众举报受理、办理、监督、反馈为一体的“五级联动”监督平台。
强化检查督办。充分利用“五级联动”监督平台工作情况调研、精准扶贫进村入户时机,实地指导镇(街道)、村(居)委会“五级联动”诉求平台、脱贫攻坚平台的受理、办理业务。县纪委信访室专人负责每天登陆掌握“五级联动”监督工作动态,以及时了解全县监督执纪平台的使用及数据录入、更新情况,对存在的问题与镇(街道)数据录入人员联系对接,防止因未及时办理或超期未办结群众诉求而引发的重复访、缠访闹访问题。
强化审核整改。严格按照省、市纪委脱贫攻坚“五级联动”监督平台整改审核工作要求,认真对照《云南省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信息录入规范》,对辖区内平台录入数据质量进行全面的自查和整改,对不符合标准、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诉求信息,逐条认真修改完善,确保信息录入要素齐全、内容详细、过程清晰、结果完整、监督到位,为精准执纪提供详细的信息支撑。
强化责任追究。将“五级联动”工作纳入全县综治维稳年终考核。对不报、漏报、虚报和迟报群众诉求及对群众多次诉求重视不够、推诿敷衍、逾期不结、甚至顶着不办造成严重后果的,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每月对全县各镇(街道)纪(工)委,村(居)委会受理录入“五级联动”监督平台群众诉求件的情况进行排名和“零受理”“零录入”情况通报。对连续2个月存在“零受理”“零录入”的镇(街道)纪(工)委,村(居)委会,分级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,对连续3个月存在“零受理”“零录入”的镇(街道)纪(工)委、村(居)委会,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。(陈敏艳)